某护肤品厂将成本为3000元的护手霜发给职工作福利 护肤品不缴纳消费税,则增值税组价=3000×(1+10%)=3300(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3300×17%=561(元)不明白 为什么增值税组价不是3000×(1+5%)? 护手霜不是算化妆品吗 化妆品的成本利润率不是5%吗 还有请问增值税组价的公式到底是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