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合伙做生意,我们三个人不满他的懒惰行为和各种挑拨合伙人关系,我们可以不承认他是合伙人吗?我们四人是朋友,三个人想创业,邀请这个人来的,当时他说跟我们吃不了苦,让我们三个自己做,我们三个接受一个月后,他发现我们生意越做越好,想要入股,我们三个看在朋友情面上让他进来了,但是我们要求每次需要投钱他要加多百分之十,
后面他入股后出现工作不积极,还找借口出去陪女朋友,和回家做自己生意,现在我们想让他退伙,
法人,营业执照和各种证件都在我名下,他不同意退伙,我们该怎么办?
这样法律认可吗?
追答法律明确规定可以除名退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