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多个特殊工种,能相加吗?

如题所述

你好,从事多个特殊工种的,可将从事几个特殊工种时间相加(要理解文件中的累计,不是连续)。
比如某职工从事繁重体力劳动5年,从事有毒有害工种3年,从事矿山井下工种3年,该职工可按从事繁重体力劳动特殊工种退休。

依据:劳动人事部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劳人护〔198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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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无论现在或过去从事这类工作,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退休:
(一)从事高空和特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的;
(三)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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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2-22
不能,申报一个就可以提前五年退休了。追问

国家规定可以,是怎回事?请回信?

追答

特殊工种提前五年退休,其它没有什么特殊的待遇,也不累计计算。

追问

国家规定可以相加,你说不行,怎回事?

追答

你从哪个文件上看到的。

追问

国家的规定,我发一份你看看,是不是国家的规定,不管用,你说了算。

看清楚,这是国家发的文件。

追答

请教哪里写着相加了?

追问

看清楚,有没有?不知道不要乱说。

追答

好吧,你赢了,看你的企业怎么给你申报的,看人社局会不会给你相加。

追问

说实在话,你知道的太少,我有位同事,干特繁8年了,可现特繁没有了,他找人社局领导,同意他干两年高温可以退休,他现在在补高温,有些事情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企业没事,主要是人社局领导是否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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