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写工伤认定中的受伤害经过简述该如何写好?

于2008年9月12日,下午4:30分上班时在工商银行门口被人拳头击中鼻子部位,我准备确认工伤。我该如何写这事情的经过。

  事实简述应当包含时间、地点、受伤人或者致伤人。写出大概受伤经过,主要要强调不是故意的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伤害,并且是在工作时间受到伤害的(包括上下班期间)。
  如有疑问,可以请律师代写。
  你应该参照一下<工伤保险条例>确定一下是不是工伤
然后 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在事故的经过中
要写明 时间 地点 主要是 是不在工作的岗位 是不是在工作的时间
然后填写事故的经过。
然后最后在 写 在哪个医院的救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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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04
你应该参照一下<工伤保险条例>确定一下是不是工伤

然后 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在事故的经过中

要写明 时间 地点~~主要是 是不在工作的岗位 是不是在工作的时间

然后填写事故的经过~~

然后最后在 写 在哪个医院的救治 ~~~
第2个回答  2013-07-04
这不是工伤吧?你是银行的保安吗?是的银行给你办理,不是的话,你这件事只能是治安事件,你可以找肇事者赔偿,
第3个回答  2018-03-27
请问木工工伤简要经过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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