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加班没有加班费算不算违法劳动合同法?

我们工作是八小时制,三个人,三班倒,类似值班那种,全年都在上班,没有一天休息过,双休和国家规定的节假节都要上班,而且都没有加班费,也没有进行调休,只是节假日公司有200块补助,但这补助是全公司都有,包括没上班的,而上班的只有我们,请问我们可以追讨之前到现在为止双休和节假日的加班费吗?如果公司不同意,我们该怎么办?

按照法律来说,节假日上班都是双倍工资或者三倍,超时加班都要付与加班者加班费.而且在允许的条件下,加班都要经过自己本人同意方才可以.你可以看看你们当时签定的劳动合同.那上面有没有提出这方面相应的承诺.现在追讨可能不行了.但是你可以打电话或者去劳动局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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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05
1、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2、日工资、小时工资、加班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法定假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双休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注: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的,应按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而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2个回答  201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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