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户口在亲戚家名下怎么迁回来

如题所述

孩子户口在亲戚家名下迁回原籍需要准备相关材料,提交申请,经过审核批准后办理迁移手续,并领取新的户口本。
一、准备相关材料
首先,需要准备孩子的出生证明、原户口本、父母的身份证以及亲戚的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这些材料用于证明孩子的身份、父母的监护权以及孩子与亲戚的关系。
二、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在提交申请时,需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并详细说明迁移的原因和目的。
三、审核批准
户籍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会批准户口迁移申请。在审批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现场核实或要求补充相关材料。
四、办理迁移手续
在获得批准后,需要按照户籍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这可能包括注销原户口、办理新户口等步骤。在办理过程中,需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五、领取新户口本
完成户口迁移手续后,可以领取新的户口本。新户口本将记录孩子的户籍信息,作为其在原籍地的合法身份证明。
综上所述:
孩子户口在亲戚家名下迁回原籍需要准备相关材料,提交申请,经过审核批准后办理迁移手续,并领取新的户口本。在办理过程中,需遵守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规定: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规定: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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