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能成为普通合伙人吗

如题所述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设立公司是有合伙人的存在,因此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是有相关规定的。那么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吗?
网友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能成为普通合伙人吗
律师解答:
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
合伙企业中首先具备的是合伙人。合伙人在法学中是一个比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参与合伙经营,依协议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或有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合伙人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公司确实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因为公司是有限财产,无法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公司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那么,就会产生一个漏洞成立一个有限合伙,公司是普通合伙,其他自然人是有限合伙然后责任由公司承担,这样不利于债权人的权利实现。
律师补充: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法定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股东的资格。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重要环节,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其名称应符合企业法人名称的一般性规定外,还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
(五)有公司住所。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
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三条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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