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7-06
国经济时报2月27日报道:琼民源,1996年后四面出击演绎“并购神话”,业绩随之暴涨,其股价从1996年4月到1997年1月,飙升了16倍!1997年3月,在股东大会上董事会集体辞职。
1998年4月29日,监管部门宣布琼民源1996年年报,违反国家土地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欺骗股东和社会公众,虚构利润5.7亿元、资本公积金6亿元,构成严重虚假陈述行为。民源公司和深圳有色因联手操纵市场、非法牟取暴利受到严厉处罚,两家会计师事务所也受罚,北京法院对琼民源原董事长马玉和及会计斑文昭判刑。
从1997年2月琼民源被查处停牌,10.7万股民在焦急与等待中度过了漫漫两年。1998年12月4日,北京住总宣布入主琼民源;1999年1月5日琼民源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资产核查和公司重组;6月8日,股东大会通过了“发起设立、定向发行、等量置换、新增发行”重组方案。1999年7月12日,中关村上市,琼民源终止上市资格,37.58元的开盘价令人瞩目。一个月后,中关村1:1发行新股,虽因除权价的计算问题再起风波,但这起交织了太多悲欢的重组案,终于告一段落。
(2)红光:欺骗上市
1997年6月6日,红光实业股票正式上市。1997年8月20日,红光实业公布的中期每股收益0.073元,并称“公司生产经营面临困难”。1998年1月8日,红光实业董事会公告称:公司彩管玻屏池炉、彩管玻锥池炉超期运行,导致玻壳生产能力下降,故公司对彩管玻壳池炉进行必要的停产大修及技术改造。换言之,红光实业此时已基本丧失主营业务生产能力,而此仅距募股不到7个月时间。1998年4月30日,红光实业披露每股亏损0·863元的1997年度年报,成为证券市场有史以来上市不到一年即告亏损的首例。公司申请特别处理,股价一落千丈。
1998年10月26日,中国证监会对ST红光做出处罚决定,ST红光隐瞒亏损、虚报盈利15700万元,骗取上市资格;隐瞒不能维持正常生产严重问题;挪用募股资金炒股和填补亏损及涉嫌犯罪。至此ST红光事件全面曝光。1998年12月,上海股民姜某状告红光全体董事及其发行上市中介机构证券欺诈,被称为中国股市第一案。1999年12月30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对ST红光上市过程中欺诈发行股票的行为提起诉讼。
(3)成都联益:转让股份引狼入室
1997年3月成都联益发行上市,上市第一年公司就进行了大比例的股权转让,公司第一大股东成都联益(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3421.6万股法人股(占总股本的40%),协议转让给广东飞龙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飞龙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随后公司推出转增股本方案,广东飞龙持股数变为5474.56万股。当时成都联益这一重组事件被喻为“中国西部乡镇企业第一股”,在市场引起了不小的反响。
1999年11月1日,广东省拍卖事物公司刊登公告,成都联益5474.56万股法人股将被拍卖。本来可以成为中国通过拍卖收购一家上市公司的首例个案,但在“成都联益”第二大股东成都联益集团对第一大股东广东飞龙集团的诈骗指控要求下,拍卖事宜11月3日正式宣告中止。成都联益集团称广东飞龙所持成都联益40%法人股为诈骗所得,广东飞龙开了两张假存单,仅支付800万元,便轻易取得代价为6800万元的股权。在股权转让费尚未付清的情况下,广东飞龙于1998年8月将尚未付完转让费的3000万股成都联益法人股向广东某银行质押贷款3500万元,而来自广东飞龙的成都联益董事长曾汉林已去向不明,这正是涉嫌诈骗的关键之所在。
(4)大庆联谊:腐败的上市公司
大庆联谊股份有限公司是1996年由大庆联谊石油化工总厂独家发起,经批准成立的股份制企业。该公司为了达到上市的目的,不择手段,进行了一系列弄虚作假活动,欺骗上市,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长薛永林等人,擅自决定将部分公司职工股票送给某些单位和个人,共送出94.15万股股票、1094万元溢价款。以薛永林为首的公司有关领导和经办人,利用职权趁外送股票和溢价款之机,大肆进行贪污、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活动。大庆联谊股票上市后,在价位公开、明知获利的情况下,有党政机关17名厅(局)级、44名县(处)级干部,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为自己或他人购买股票。
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审计署、中国证监会,在黑龙江省委、省纪委及大庆市委的配合下,严肃查处了大庆联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案,涉案的39名党政干部和企业领导干部被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其中10人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中国证监会将依据有关证券法规对大庆联谊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作出严厉处罚。这是企业领导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欺骗上市,以股票的形式向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行贿送礼、并大肆贪污侵占,是中国证券市场有史以来牵涉面最广的一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