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建设部对"工程勘察甲级"的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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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勘察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应行业的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应行业的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管理工作。
第二章 资质分类和分级
  第五条 工程勘察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资质设甲级、乙级,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部分专业可以设丙级;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取得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各专业(海洋工程勘察除外)、各等级工程勘察业务;取得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等级相应专业的工程勘察业务;取得工程勘察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等工程勘察劳务业务。
  第六条 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级、乙级。
  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个别行业、专业、专项资质可以设丙级,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可以设丁级。
  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各行业、各等级的建设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行业相应等级的工程设计业务及本行业范围内同级别的相应专业、专项(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专业相应等级的专业工程设计业务及同级别的相应专项工程设计业务(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取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专项相应等级的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第七条 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和各资质类别、级别企业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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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06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委(建设局)、中央在鄂和省属勘察设计企业: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等法律法规和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申请及年检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市函【2005】456号)等有关规定,我省在2007年度开展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核查的基础上,2008年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核查工作(鄂建文[2008]97号)。现将有关资质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我省勘察设计企业基本状况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数据,截至2007年末,我省共有勘察设计企业595家,其中部属企业49家,省属企业75家,市、州管辖的企业 471家。企业数量在全国排名第7。按企业资质类别划分,甲级企业142家,乙级企业233家,丙级企业212家。
2007年末,我省勘察设计行业从业人员56938人,在全国排名第8。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3699人,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共有6370人,占全省从业人员总数的11.19%。
2007年,我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营业收入246.7亿元, 在全国排名第6。人均营业收入48.08万元,在全国排名第7;全年利润总额35.25亿元,在全国排名第4。全省勘察设计行业资产总计312.01亿元,在全国排名第5。
2007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营业收入前100名中,我省有9家企业上榜;全年勘察设计收入前50名中,我省有5家企业榜上有名;全国勘察设计企业全年境外收入前50名中,我省有2家企业榜上有名。
二、核查工作的重点及处理意见
此次核查工作的重点是:企业现状,包括技术骨干、执业人员、技术装备、工作场所等基本条件是否达到相应的资质等级标准;企业近两年来完成的勘察设计工程项目、规模;勘察设计质量与水平状况,近两年来完成的勘察设计成果的质量评定结果、勘察设计创优和技术创新等情况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及遵守市场管理的行为情况;注册执业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及遵守职业道德情况;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包括质量保证体系、档案管理等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上年度在核查中定为限期整改6个月的企业以及未按规定执行统计年报制度的企业。
本年度资质核查在15个市、州(不含黄石市、神农架林区)和省属、部属企业中共核查了284家,其中合格244家,合格率86%;企业申请注销放弃资质的4家(附表1),企业资质已逾期,未按规定申请延续等原因,需撤回资质证书的企业17家(附表2),占6%;经核查需限期整改的企业19家(附表3)占6.6%。企业放弃资质申请注销的4家企业和企业资质已逾期的17家企业将按程序对其资质进行处理(另发公示和公告);限期整改的19家企业须结合资质换证工作于2009年12月31日前按新资质标准并按申报程序重新申报核定资质。
三、总体评价
我省勘察设计企业总体情况良好。首先是大多数勘察设计企业作为服务性企业,作为建设项目实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先导,能够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应的规范、规定,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得到保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显著提高,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广泛得到应用;其次是我省勘察设计企业业务水平较高,队伍素质好,注重科技创新,特别是“龙头”企业增多,基础比较扎实;第三是我省勘察设计企业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注重加大科技投入,强化竞争优势,大企业逐步做大做强,中小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做精做专;第四是立足湖北,面向国际国内开拓广阔的市场。2008年我省有近70家勘察设计企业走出湖北,到30个省、市、自治区承接了近300项勘察设计项目。总承包收入逐年上升,已占勘察设计总收入55.5%。但是部分企业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中、小型勘察设计企业技术骨干流失严重,注册人员缺乏。由于部分勘察设计单位在本区域内市场所占份额小,走不出去,经济效益差,人才留不住、引不进来。企业现有注册人员老化。有的企业聘请不坐班的兼职注册人员,影响勘察设计企业的信誉,承接业务严重不足。
3、少数企业取得资质后,放松了对资质必备条件的管理,资质到期不主动申请延续,单位名称更改,法人、地址变动不办理变更手续。
4、少数企业改制工作进展缓慢,企业负债沉重。
5、资质挂靠、低价竞争、违法分包转包现象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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