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制度”指的是在人事变动方面,某一职位不允许某些人来担任,主要是机构回避、地区回避和亲属回避。回避制度的产生是为了避免官员同地方势力勾结,也为了方便皇帝对地方的管理,其缺陷就在于“空降兵”们没有自己熟悉的人脉和关系,如果没有能力和手腕,就不能管理好地方,更别说做出什么实际上的成效来。
机构回避指的是官员对于某些机构或职位的回避,就以军机处为例,亲王不能够担任军机处的职位,尤其是军机大臣,这种回避直到咸丰年间才被取消。而户部也有回避事项,其中的官员不能是来自江浙等地区的,因为在清朝,江浙一带是粮食生产的主产区,为了避免出现户部官员和江浙官员相勾结而私自减少账目的状况,皇帝也宣布了户部回避的规定。机构回避是特定的回避事件,比较小众而少见。
地区回避是最常见的回避状况,其实就是地方官员不能在自己的籍贯省任职。为了避免地方官员和地方士族勾结,进而欺上瞒下的可能性,皇帝规定,地方职务必须由外地官员担任,也就是所谓的“空降兵”现象。亲属回避是基于地区回避以上的规定,地方官员们除了要回避籍贯省份以外,还要远离自己的同族。
但因为有不少官员都是官二代,家中亲属关系网络庞大,要完全做到地方回避和亲属回避,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历代皇帝都担心执行不到位。假设有一个官员是官二代,那么他肯定跟着父亲调任而搬家,那么他要回避的地方就还要包括他父亲任职过的地方,与此同时,在亲属关系网庞大的古代,完全做到亲属回避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因此,皇帝会担心执行不到位。
其实古代的回避制度是以地域回避为典型的。主要是包括特殊机构的回避和地域回避,还有亲属回避这三个方面。因为这样的回避其实是为了限制皇族的权力,皇帝是害怕一些皇族和地方官员勾结起来才设立了回避制度。
其实从汉朝的时候就有目的的实行地域回避了。地域回避,也就是说的是异地为官。也就是说官员想要任职的话,他的任职地一定是和自己的籍贯是相距有很远的距离的,而且这一个制度下在每一个朝代都会严格执行。因为天高皇帝远,他不能保证每一个关都是一个清白的官。皇帝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官商勾结的情况出现,所以只能切断基层官员和地方势力的一个联系。
不仅仅要地域回避,还要亲族回避,如果你想要去当官,那么你要去看一下丧失里面有没有自己的同族,因为这样也是防止某一个关在朝廷上面笼络自己的势力,对中央皇权构成威胁。所以这个回避制度是贯穿了整一个中国的封建社会的。这样其实都是为了实行皇权对地方的控制。
但是我觉得再怎么严格执行总会有一些漏网之鱼的,因为中国的人口本来就多,而且地方也是大得很,有可能一些小的地方根本就管理不到。这也是皇帝一直担心的一个问题,因为在古代的时候全力是分为两部分的,第一部分就是皇帝直接同你的地方政府第二部分就是地方势力的宗族所在。这两个权利部分不是加在一起的,而是平行发展的。所以这样的制度只是为了更好地控制中央集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