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人离婚后带着一个3岁的儿子和未婚的男人再婚了,她还可以再生育吗?

如题所述

可以的,政策是允许的,你是在淮生的范围内.你要准备相关资料,去等街道办申请,然后还要公告一个月,才能拿到准生证.

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条件

已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有下列情况之一,要求再生一个孩子的夫妻。须在前一个

孩子满3周岁。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三、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从港、澳、台地区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末生育过,另一方只生育一个孩子的;

五、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方是有两个孩子的丧偶者;

六、婚后不孕,经鉴定为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女方又怀孕的;

七、第一个孩子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八、残疾军人和因公致残人员,残疾等级在二等乙级以上的;

九、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十、农村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的;

十一、农村男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的(仅适用姐妹中一人);

十二、大山区的乡,女方的农业户口,其他地区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且朋事农业生

产,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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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6-13
能不能生要看那个女的生理上有没有问题啊
如果没有生育问题当然是还可以在生的了
但是
这要看这个女人愿不愿意在为这个男人生了
而且也要看这个男人是不是想让这个女人在为她生了
这么麻烦
反正生孩子只要没有生育问题的话可以生
如果情理上过意不去那就不生被
现在人的思想都这么开放
都能想的开
想生就生,不想生就不生
第2个回答  2008-06-13
没问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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