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后到立案前,最多可以羁押嫌疑犯多长时间?请民事法律专家帮忙解答!

我的一个朋友因持械聚众斗殴,被逮捕,后因其他部分同伙逃脱,迟迟不能立案,到现在还在看守所,从逮捕到现在已经9个多月,并且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立案,请问在立案前,我朋友都要关在看守所吗?如果5年不能立案是否要关押5年呢?是不是只有同伙归案了才能立案?在法律上对立案前的关押是否有期限上的规定呢?在线等答案,望各位法律界专业人士帮忙解答!谢谢!!

刑事拘留是最长是37天,但一般在此期间会批捕,当然人还是在看守所中羁押,按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如果所有的情况都出现,则一般人在看守所中押上一年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当然你的案件目前究竟是什么情况,建议与办案单位联系,看是什么情况,如有超期羁押,可申请取保候审。
侦查羁押期限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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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09
这个不属于民事纠纷了 而是一件刑事案件了
刑事诉讼的过程应该是 公安接到群众报案后 经过初步审查认为确实有犯罪发生的就应该立案了。
而现在公安机关为了强调破案率 往往对案件是“不破不立” 也就是说他们经常反过来 破案后才立案 这是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也就是说 从拘留到逮捕 最常可以到37天 被逮捕后的侦查期限是2个月 你朋友被严重超期羁押了。

你朋友遇到的情况 你可以先聘请个律师 代为申诉或取保候审 公安要是还不立案 就去上机公安机关或去检察院
申诉。
第2个回答  2013-07-09
你这话说的就有毛病 没立案 怎么逮捕你朋友 逮捕决定是由检察机关作出的 这证明已经过了逮捕阶段 正在进行起诉前期准备
拘留到逮捕一般是37天 批准逮捕后一般是两个月的起诉期,但是特殊时可以延长至8个月,你朋友的情况属于涉案人数特别众多,证据特别繁杂的那种 所以羁押9个月是正常的
你朋友的情况看情形是不允许保释的
第3个回答  2013-07-09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二十五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二十六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二十七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一般为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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