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括的说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与建设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系有以下几点:
第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
邓小平运用
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分析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问题和当代国际形势的特点,总结了我们党的历史经验而提出来的,我们建立的是
社会主义制度,这种社会制度反映了社会主义内在固有的质的规定性,是与其他社会制度、尤其是与
资本主义制度有本质区别的。它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在当代条件下相结合的产物,是创造性地运用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具体分析中国的具体问题的结果。
第二,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是对事物运动一般规律即矛盾普遍性的反映,马克思、
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的科学理论揭示的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和一般规定,这些理论是一定要坚持的,否则就背离了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道路。但是,中国又有自己的特殊国情和特殊矛盾,在中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从这些特殊实际出发,而不能照抄理论或照搬别的国家的模式。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不是要把它们当作是谁也不能怀疑和反对的神圣的教条,我们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既反映了社会主义所具有的共性,同时又具有“中国特色”,即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实现形式上有中国的特点。而是要把它们与中国的特殊实际结合起来,运用它们分析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
第三,运用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解决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的过程,既是一个坚持马克思主义、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也是一个把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创造社会主义的具体实现形式的过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中国特色,并不是某个人事先设计和规定的,而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这种创造实践的理论结晶,是我们进行这种创造性实践的指导思想。
即社会主义是普遍性,中国特色是特殊性,二者有机地统一在一起,处在辩证联系之中。就是说,中国特色的特殊性一定要同社会主义的普遍性相联系,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而不能孤立地强调中国特色,脱离社会主义的普遍性,从而失去社会主义性质;同时,社会主义的共性也只能在有各国特色的个性中并通过这些特殊性而存在,没有与各国实际相结合的不同特色的社会主义也就没有
科学社会主义。
从一般的意义上讲,社会主义作为思想理论和运动,是与资本主义相对立的。它以
集体主义为核心,以实现
共产主义为最高目标,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标准。但这些仅是普遍性方面。事实上,在不同历史时期,在不同国家,它的具体表现又不完全相同。经过总结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正反面经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成了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从较多地看到与强调社会主义与资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