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自驾车报销标准

如题所述

经申请同意自驾车出差者,交通补助费取消,但公司予以报销由此产生的过路费、停车费、燃油费,报销标准如下:
1.过路费、停车费报销原则:凭出差期间过路费、停车费凭据实报实销。
2.燃油费报销原则:
(1)燃油费补助汽油价格以当日市价为准,财务审核将按导航地图两地间的距离来计算自驾车公里数。
(2)油耗补助。
(3)自驾车出差人员须在《出差车辆里程登记表》上填报自驾车里程明细,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确认签字后再交财务报销。
出差人员要乘坐规定的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销售人员出差,乘坐市内公交或出租车等交通工具的,封顶200元/人.月,超过规定标准部分自理。一般情况下只能乘火车、动车、汽车,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需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乘坐飞机的,一律不予以报销。乘坐火车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差旅费中列支补助按人均100元1天标准以内。报销流程如下:出差人员填制差旅费报销单--直属上级审查分管副完长核准财务人员审核一出纳结算付款。各分管领导应对差旅费报销的真实性、合理性负全面责任。财务人员、稽核人员、资金管理人员按规定对报销手续、预算额度、票据合法性、真实性、出差标准进行审核并对此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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