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直属机构:律师协会,老干部活动中心,市律师培训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等。
2、部门:市戒毒管理局、市社区矫正管理局。
3、代管机构:市法学会,法学杂志社。
法律依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其执业机构在本行政区域的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监督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
(二)受理对律师的举报和投诉;
(三)监督律师履行行政处罚和实行整改的情况;
(四)掌握律师事务所对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情况;
(五)司法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规定的其他职责。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处罚建议;认为需要给予行业惩戒的,移送律师协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