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正六品的官职有哪些三个就行介绍下干什么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4-04-11
我的资料来源是《明史》。
正六品的官员,军队一系没总结过,不论;文官系列也没有总结完全,就我总结过的,有:
六部的主事,都察院经历司的经历,大理寺的寺正,詹事府的府丞,左春坊的左中允,太常寺的寺丞,太仆寺的寺丞,尚宝司的司丞,钦天监的监副,地方府的通判......

六部主事,是六部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之下最大的官,往下还有六部司务、户部照磨所的照磨还和检校。以上提到的都是有品级的官僚之一。主事应该算是只做执行的办事人员中最高一级的,根据上级决定,组织人手执行。相当于现在中央部委里的处级正职。

大理寺寺正,大理寺是主管审案的,全国的刑事民事案件的审理,都是首先向大理寺报告,地位相当于现在最高法。寺正上面还有正三品与六部侍郎平级的大理寺卿以及正四品与国子监祭酒平级的大理寺少卿。寺正,也是相当于处级正职,管理日常事务,并执行上级决定。不属于部门决策层。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法院下面某个处级单位的主管。

府通判,这个职位不是必须有的,大概是省会才会有。府的行政级别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就是各省会城市一类。知府是主官,正四品;其外还有正五品的同知和正七品的推官。虽然如此,明代的地方官员职责有点乱。除了通常的这些官以外,还有督查院一系自上而下。通判的职责是辅助知府管理政务,有点像是后来的师爷。整个府的政治,知府掌总,同知查漏补缺,通判主要负责分派任务。

侍读学士、侍讲学士还有国子监司业,都不是正六品,是从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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