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金融金融资产减值后,计提利息时如何理解"利息调整"的用意?

【例2一14】 20×5年1月1 日,ABC公司按面值从债券二级市场购入MNO公司发行的债券10 000张,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年利率3%,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5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市场价格为每张100元。
20×6年,MNO公司因投资决策失误,发生严重财务困难,但仍可支付该债券当年的票面利息。20x 6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下降为每张80元。ABC公司预计,如MNO不采取措施,该债券的公允价值预计会持续下跌。

20×6年12月31 确认利息收入及减值损失:
借:应收利息 30 000
贷:投资收益 30 000
借:银行存款 30 000
贷:应收利息 30 000
借:资产减值损失 200 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00 000
由于该债券的公允价值预计会持续下跌,ABC公司应确认减值损失。
(4)20×7年12月31 El确认利息收入及减值损失转回:
应确认的利息收入=(期初摊余成本1 000 000-发生的减值损失200 000)×3%=24 000(元)
借:应收利息 30 000
贷:投资收益 24 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6 000
借:银行存款 30 000
贷:应收利息 30 000

问题:这个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的6000怎么理解???每次计提利息的时候,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个科目的账面价值就会减少???到底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要讲这6000计入利息调整???

  账面价值与按现值折现后的现金流入的差额,以及以后每期的这个差额的摊销 都是在利息调整这个科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属于资产类会计科目,其总分类账户,下设四个二级科目:成本、应计利息、利息调整和公允价值变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如为债券的,到了资产负债表日则要核算其利息,分期付息的应该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进入到“应收利息”中,如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其会计核算分录为: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贷:投资收益(可供出售债券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7-09
按照会计的谨慎性原则,不多确认收入,也不少计提费用。
所以这部分差额应按照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确认各期实际应确认的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9-17
  按照会计的谨慎性原则,不多确认收入,也不少计提费用。所以这部分差额应按照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确认各期实际应确认的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通常是指企业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20-12-14
每次计提利息的时候,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个科目的账面价值就会减少???
ABC购入债券是一项投资,站在ABC角度,计提利息的时候相当于这项投资的账面价值增加,收到应收利息的时候相当于这项投资的账面价值减少。所以当应收利息是30000(默认收到了),投资收益是24000,账面价值实际减少了6000。不是每次计提利息可供账面价值就减少。如果当初购入时候,利息调整在贷方(比如你花100购入面值120债券,做贷记利息调整,相当少钱买多),后面投资收益和应收利息的差额也就是利息摊销额,会在借方。摊余成本不要死记硬背,了解其实际处理意义的原因,会更好的进行做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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