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三天过后我只做了一周 不干了 老板不给工资 合理么?能不能要到钱呢?

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可以要到工资呢 ??虽然没多少 但付出了没有结果总是很服气~~o(>_<)o ~~
边的说法是说要有业绩 没有就没有工资 连最低保障都没有 这样合适么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三天过后我只做了一周 不干了,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是不合法,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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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25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约定试用期,公司是不能辞退你的,如果劳动者想要离职需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但无论何种理由公司都不能拖欠员工工资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保护你自己的权利。追问

那边的说法是说要有业绩 没有就没有工资 连最低保障都没有 这样合适么

追答

这种说法是不合法的,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对工资的具体约定,也要适用同岗位的工资或是同行业的工资标准,不能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7-09
当然不合理,哪怕你只干了一天,只要你要工资,公司就得把这一天的工资给你追问

我也觉得 但是老板说没有办法不给钱 没有给他创造利益 但都是打工的嘛 连最低保障都没有啊谁愿意呀 欺负人哎~~o(>_<)o ~~怎么办 ???

追答

你们老板脑子进水了吗?如果按照你们老板的这种思路,那些亏损的公司岂不是要员工给公司掏钱了,工资是你劳动所得,如果不给你工资,你可以去劳动仲裁投诉

第3个回答  2013-07-09
请关注《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第4个回答  2013-07-09
计算日工资的方法是:月工资/21.75
  这个数字是国家统一规定的,可以看一下《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原理是全年天数- 周末天数(周末不计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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