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请人吃早饭,一共十七,元,朋友付了五十,店家找了他三十三,我说要他把五十还给我朋友,我来付,我先给了他十七,他大叫怎么给这么点钱,说自己找了他三十三,然后我又补了他十六块,他冲我发火说我不可以这样钻他空子,自己虽老但不糊涂,没这么容易被骗,我到底应该给他多少,他说我要给他50,我给了他50,他把我朋友付的50给了我,我郁闷,自己都糊涂了,到底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