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人,19岁时认识了他。当时打工环境很差,为了早点摆脱那种环境,就匆匆地选择了他。我知道,自己当初也有错,图他是北京人,他父母人也不错,20岁我们结婚了,婚后一直不幸福,其实,我就是想安安稳稳地过日子,可是,他经常拿家里的钱花,也不告诉你干什么去了,你问他,他什么都不说。本来都做好离婚的打算了,可是意外怀孕了,(之前流产3次,怕以后生不了,)所以我生下了女儿,在我怀孕初期,他也没有安慰我(因为他把工资卡销了,他也没和我稀释),怀孕8个多月时候,他又拿了家里4000多元,到最后还是不了了之。现在孩子1岁了,他生病了,他把住院报销的钱又不知道干什么去了,我问他,他一句话都不说。我很绝望,可是像我这样的情况,离婚后孩子跟着我是不是很受罪?我是外地的,在北京没有房子,现在带孩子也没有工作,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