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正文、版头、发文字号。
行政公文的格式要素可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红色反线以上的各个要素统称眉首;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为主体;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为版记。
扩展资料:
结构用语
公文结构的用语分为:
1、开头用语, 用来表示行文目的、依据、原因,伴随情况等。如:为(了)、关于、由于、对于、根据、按(遵、依)照、据、查、奉、兹等。
2、结尾用语。如:为要(荷、盼)、是荷、特此通知(报告、函告)等。
3、过渡用语。如为(对、因、据)此、鉴于、总之、综上所述等。
4、经办用语。如:经、已经、业经、现经、兹经、办理、责成、试行、执行、贯彻执行、研究执行、切实执行等。五是称谓用语。有第一人称:我、本;第二人称:你、贵;第三人称:该。等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