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政风监督室与纪检监察室分工有什么不同

如题所述

分工不同如下:

党风政风监督室职责:

1、部署指导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

2、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要监督检查活动;履行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监督检查承担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任务的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协调查处各地各单位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专项治理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3、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要监督检查活动;履行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监督检查承担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任务的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协调查处各地各单位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专项治理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4、综合协调政治纪律的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党内监督制度的落实,开展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综合协调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的查处。

5、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相关政策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纪委监察室职责:

1、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加强对党组织、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校党委实施办法的监督检查;

3、认真查处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党规及教职工违反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行为;

4、加强对上级和校党委、行政各项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事项、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落实重要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及有关工作报备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5、协助做好党风党纪教育等工作;

6、负责我校特邀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特邀监察信息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扩展资料:

1、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团队精神理念口号:“反腐倡廉促发展,改革创新当先锋”“党性强、品行端、业务精、作风正”。

2、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的机构,是党的“两委”之一(即党委、纪委),是“五套班子”之一(即“五大家”——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它是党的一届委员会,不是党委部门,其规格高于党委部门(即宣传部、统战部、组织部、政法委等),是专司监督检查党的机构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查处违纪党组织和党员的机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委)按照党章规定履行职责。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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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10

党风政风监督室与纪检监察室分工的不同在于:

党风政风监督室,省、市、县级纪委都仅有一个室,一般还会挂牌整顿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日常工作写材料较多,进行督察暗访也较多,相关联行业如环保、安全生产等会议较多(这看各地纪委职能改革是否彻底);

下基层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和督察暗访后都要及时形成材料,写的大材料多,一般出差少,日常会有加班,但周末和节假日不督察一般能休息。

纪委机关核心科室。党风室容易提升理论水平和笔杆子。和基层单位联系较少。纪检监察室(主要是案件办理),省级一般有15、16个室,市级一般10个左右(大的市),县级一般5个以内,监察体制改革后省、市级分为执纪监督室和审查调查室(部分地方挂牌还是没换依然是第X纪检监察室;

县级人员编制少的还存在不分室的情况),一个主要查违纪,一个主要查违法,违纪案件线索非常多,违法案件相对少很多,由于案件办理有期限,也涉及给上级纪委交任务;

加班基本上是铁定的,在没有留置案件的情况下,一般周末和节假日还是能正常休息,有留置案件期间没有节假日在留置点居住不能与家人见面,直到案件结束才能回家。

同时由于案件办理上各级纪委人员都存在不足,经常会被上级纪委抽调办案,一般一去就是半年到一年,无法回家。纪检监察室案件实务较多,左手纪律右手法律,学习经验技能多一些,同时纪检监察室直接联系相关下级(市、县、乡镇)纪委和平级派驻纪检组,向上人员常被抽调,联系人员较多。

党风政风监督室与纪检监察室分工不同的补充说明:

党风室身处机关核心位置,各类纪检行动的发起者,在纪委内部晋升空间大,竞争相对监察室小一些,但是对自身理论要求较高。

纪检监察室,科室多,人员更多,业务办案能力强的人也很多,上级办案的做法也可以是抽调,内部晋升比较难。但是在省、市、县级纪检领导干部中都配有专职案件的常委和副书记。在纪检室任职的干部也更容易到外系统提拔交流。

以上内容参考: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国务院纠风办)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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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05-07
党风政风监督室职能
1、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要监督检查活动。
2、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的贯彻落实。
3、综合协调政治纪律的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开展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综合协调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的查处。
4、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相关政策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5、综合协调应由委局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指导、督办区级各单位对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6、履行区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监督检查承担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任务的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协调查处区级各单位在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专项治理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7、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
8、组织协调“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开展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民意调查。
9、负责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中的惩防体系日常工作,起草工作规划、制定任务分解、组织检查考核,对接上级惩防体系工作,指导各单位惩防体系工作。
10、做好与省市委巡视工作联络组的工作对接,以及与巡视工作相关的综合协调、情况通报、督促整改等工作。
11、协助办理各单位上报各类表彰的审核、回复工作,协助办理区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区委组织部意见工作。
12、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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