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的殉葬制度到底有多残忍

如题所述

朱明皇朝建立后 ,从首任皇帝朱元璋到明宣宗朱瞻基,前后60年,均以后宫活人殉葬。活人殉葬之后,新皇帝就会给这些死去的宫女追赠一些头衔,表彰她们的行为.在明朝,不但最高统治者的皇帝死了要用活人殉葬,而且皇帝的儿孙们,即诸侯王死了,也要用活人殉葬。《明史》(113卷)还记载说:“景帝以郕王薨,犹用其制,盖当时王府皆然 ”。
据史料记载,明朝的殉葬制度规定很细,哪些妃嫔应殉葬,哪些可以不殉葬,都有明文规定。凡被删封为贵妃等高等名号的,生过儿子并且儿子被封潘的,可以不殉葬,娘家原有功勋的也可 "恩免"。其余的皆殉葬。
1朱元璋——46名妃嫔惨死殉葬
明太祖死后,共陪葬及殉葬46个嫔妃,除了两个死在太祖之前,最后得以埋在太祖陵墓的东西两侧外,其余人都是殉葬而死。
给朱元璋殉葬的人具体有多少人,史上并无确切的记载。据明末人毛奇龄所著《彤史拾遗记》记载,“太祖以四十六妃陪葬孝陵,其中所殉,惟宫人十数人。”
后来,朱允炆对这些生殉后妃宫女的家属进行了表彰和封赏。张凤、李衡、赵福、张弼、汪宾、孙瑞、王斌、杨忠、林良、李成、张敏、刘政等人都被封赏,授以“千户”、“百户”之职,其官皆世袭。他们都是给朱元璋殉葬宫人的父兄,即所谓“朝天女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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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28

殉葬指的是以器物、牲畜或人与陶佣木俑佣同死者一同葬入墓穴,以保证死者亡魂的冥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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