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局是行政单位,属于公务员性质。
2010年食药监机构改革后,大部分省已经将省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归属地方管理。区县级食药监局属于区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编制。副省级以上城市一般副处级以上建制,地级市一般正科级建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英文译名:Stat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缩写为SFDA),简称国家食药监局,成立于2003年,初为副部级国务院直属机构;2008年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管理的副部级国家局。2013年3月被撤销,其职能并入新组建的正部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食品药品监督局属于国务院综合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和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的直属机构。
属于国家直属机构,里面的工作人员属于公务员。
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
制定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组织制定、公布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