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可以说自己家里有什么事,迫不得已才离职。或者有了更好的发展,如需要去外地发展;或者说工作单位离家太远,身体原因不能加班无法胜任工作;也可以说现工作与自己未来发展规划不一致等。 千万不能说在原公司收入太低,觉得原公司人际关系复杂,自己没办法融入。还有不能说不满原公司上司的处理手法,觉得上司有问题,自己待不下去。即使离职也要给领导留下一个好印象。
扩展资料:
离职,是指职工离开原职务和原工作单位的劳动法律制度。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离职休养,离职入校学习进修,停薪留职,这种离职不终止劳动法律关系;另一种是职工本人要求辞职被单位批准离职,被单位辞退离职、自动离职等,这种离职终止劳动法律关系。离职职工根据不同情况享受不同的待遇。
员工离职分为两种:
1)员工主动离职,即员工单方面向企业提出离职申请;
2)企业因为员工不胜任岗位、试用不合格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企业方提出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劳动者正常辞职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只需要按照《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依法履行提前告知义务即可。在非正常情况下,劳动者辞职就只看用人单位是否具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违法在先的过错事实存在。如果有,就以用人单位违法在先的过错事实为辞职理由最好。
《劳动合同法》第38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它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在不伤害老板自尊心,以及双方利益情况下,建议说实话。
如实际情况不方便,或者不好说出,应考虑多方便找个让老板理解你,一定辞职的理由
一般情况下回答离职原因,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最重要的是:应聘者要使招聘单位相信,应聘者在过往的单位的离职原因在此家招聘单位里不存在。
2、避免把离职原因说得太详细、太具体。
3、不能掺杂主观的负面感受,如太幸苦、人际关系复杂、管理太混乱、公司不重视人才、公司排斥我们某某的员工等。
4、不能躲闪、回避,如想换换环境、个人原因等。
5、不能涉及自己负面的人格特征,如不诚实、懒惰、缺乏责任感、不随和等。
6、尽量使解释的理由为应聘者个人形象添彩。
推荐:尽量采用与工作能力关系不大、能为人所理解的离职原因,如为符合职业生涯规划、上班太远影响工作、充电、休假、生病等。
1、离职原因可以在确保真实客观的基础上,采用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方式表达出来。如果原因容易引起误解的,尽量委婉地表达。
2、大家都可以理解的离职因素尽可直说无妨,比如专业不对口、生病、职业生涯规划的需要、公司结构的变化带来的影响等。
3、尽量用一些不可抗力的原因如身体原因、读书进修、家庭问题等雇主不好意思阻挠的原因
4、您可以选择诸如此类的理由,如像大锅饭阻碍了发挥、上班路途太长、专业不对口、结婚、生病、休假等等人们都可以理解的因素,是尽可以如实道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