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需要参照各省特岗教师招聘公告,以下以2017年河北省为例:
五、特岗计划的招聘程序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至6月16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至下午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特岗教师招聘报名采用网络形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河北教师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专栏”,进入网报页面,按程序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名信息等。基本信息包括文字信息和照片信息。
照片信息要求将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上传。照片为白色、蓝色或红色的纯色背景,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已经取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且在2017年春季申请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报考者,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发放的,在报名信息“教师资格种类”项选择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在“教师资格证书编号”项填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编号。
应聘志愿只能选择一个设岗县的一个岗位并须填写是否服从调剂。网上报名期间应聘者可自行下载打印《河北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应聘报名表》(附件2)。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时间:2017年7月3日至7月5日。资格审查为现场审核,网上报名成功的应聘者向所报设岗县教育局特岗教师招聘联系人咨询资格审查具体安排等事宜。
2.资格审查的依据:《河北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规定的招聘对象和条件。
3.资格审查应聘者需要提供的材料:
(1)《河北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应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报语文学科特设岗位者提供)和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2)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者本人高中毕业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或高中毕业证;毕业证信息没有标明是师范专业的,还需提供毕业报到证,或者提供由毕业学校招生就业管理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部门盖章的在校学习期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实习成绩单复印件或成绩证明。
(3)已经取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且在2017年春季申请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报考者,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发放的,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面试前必须向设岗县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4)符合我省特岗计划招聘优惠政策,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应届毕业”人员,需提供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颁发的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的组织。资格审查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指导下,由设岗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1)2017年6月20日前河北教师教育网公布设岗县教育局特岗教师招聘联系人、联系电话。各市教育局务必于6月15日前以市为单位上报设岗县教育局特岗教师招聘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2017年6月26日省教育厅通过市教育局向各设岗县下发网上报名应聘者的电子信息。
(3)设岗县要严格资格审查程序,要成立由县教育局主要领导负责的审查机构,建立审核人和县教育局主要领导签字负责的审核机制。要依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招聘对象和条件,认真查验应聘者提供的证书或证明原件;对应聘者的毕业证信息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师资格证信息要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逐一核实;资格审查后,证书原件退回本人,证书复印件和有关证明装入其报考档案袋。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参加笔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5.资格审查结果的上报。2017年7月6日以市为单位按要求上报设岗县资格审查的结果。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7月16日上午9:00—11:30。
2.笔试考点统一设置在各设岗县所在市的市区。各市教育局务必于2017年7月6日前将本市考点及考场设置报省教育厅。
应聘者于2017年7月11日登录河北教师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专栏”,查询本人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于2017年7月11日-14日登录河北教师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专栏”,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笔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不含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下同)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由省、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省教育厅负责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各市教育局根据报考人数负责合理设置考点、考场和考试管理工作。具体笔试考务工作按照《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考务工作实施办法》(冀教师〔2009〕20号)文件有关要求执行。
笔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主要考察应聘者从教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总分为150分。
4.应聘者于2017年7月28日登录河北教师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专栏”,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可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笔试成绩复核申请表于8月1日到指定地点(网上另行公布)申请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五)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应聘者的志愿,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设岗县学段、学科岗位设置数1:1.5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按志愿筛选后面试人选达不到1:1.5比例的,原则上在同意调剂报考同一市内其它设岗县相同或相近学科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应聘者于2017年8月4日登录河北教师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专栏”,查询本人是否取得面试资格。
2.面试的时间:2017年8月9日至8月10日。参加面试的应聘者向所报设岗县教育局特岗教师招聘联系人咨询面试具体安排等事宜。
3.面试的组织。面试由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各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也可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由设岗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前,要认真核查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或核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具体面试考务工作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冀教师〔2012〕10号)文件有关要求执行,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可以采取课堂试讲和答辩等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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