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费缴纳知识
缴纳对象:用户与供热单位签订合同的,由合同约定的交费人支付采暖费;未签订合同,由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支付采暖费;采暖费由用户所在单位负担的,单位应当负担;采暖用户为维护自身权益,对供热单位的服务监督,应签订书面供热采暖合同。
缴纳时间:如果供暖合同对缴费时间有约定的,应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收取;在本市推行的供热采暖示范合同中,约定了采暖费缴费时间是每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用户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热用热合同的,按事实供热采暖合同关系,也应当在上述时间内交纳采暖费)。
缴纳地点:如果供暖合同对缴费地点有约定的,应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果没有签订供暖合同或者供暖合同对缴费地点没有约定的,采暖用户应主动在缴费期限内到供暖单位指定的地点缴费(任何采暖用户不得以供暖单位未主动收取或未上门收取为借口拒绝或迟延缴纳供暖费)。
业主需要房本和身份证去交钱,然后取暖费并不是固定多少钱,是根据每个地区或小区来决定的。不交取暖费的,可能会有滞纳金。如果长期不缴纳,供暖公司可以停止供暖。
不交取暖费的后果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具备分户独立采暖系统形式的用户,在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采暖及共用供热设施安全的前提下,经与供热单位协商,就暂停供热时间、缴纳基本费用等事项达成一致后,才可以由供热单位暂停供热。
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用户不得拆改室内共用供热设施、扩大采暖面积或者增加散热设备……用户因拆改室内供热采暖设施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的规定,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费由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构成。基本热价按照建筑面积征收,计量热价则按照用热量征收。
所以如果不交取暖费,首先最有可能的是被停止供暖,直到交清费用才恢复。如果不交,供气公司可以收取滞纳金。还可以将欠费者告上法庭,由法院发传票,并且强制执行,直接在消费者银行帐户划扣欠款和开庭费用。
不交取暖费这类诉讼结果也是比较单一的,就是大多数用户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