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看守所32天了还没有消息,这意味着要判刑吗

如题所述

不一定。 涉嫌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为十四天以内,如果属于多人多次或者濠作案等法定情形的,拘留的最长期限为三十七天。因此现在还不能确定是否被判刑。超过三十七天,一般肯定批捕,如果三十七天不逮捕就放人。
法律分析
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可能逮捕继续侦查羁押,一般要五个月左右有法院的判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为三十天,期间要报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审查的时间为最长七天,这样下来,拘留最长羁押时间为三十七天,期限内人不放出来就是被批捕了。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二十四小时,办案单位要通知家属,家属等通知就可以了。刑事拘留期限最长可达37天,如公安侦查机关已向检察院提请逮捕审查申请,检察院将在7天内予以审查是否准予批捕。建议尽快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到看守所会见您的朋友、了解分析案情,为其向检察院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及罪轻、无罪等法律意见,申请变更或解除羁押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6-25
进了看守所绝大多数都要判刑1-3年的,没有证据早就释放了不会等32天。现在看守所犯人老老实实听话一般不会再吃皮肉之苦了,每天像奴隶一样强制劳动还是很辛苦的。
第2个回答  2018-06-25
拘留、逮捕都要告知家属,问问办案机关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06-25
这可不一定。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