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材料
进入面试环节考生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则须提供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
(二)报考普通定向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或户籍证明,按照生源地报考的考生提供能够证明生源地的证明(如初、高中毕业证或相应证明等);报考扶贫定向的考生除户口簿原件或户籍证明外还须提供宣威市政府审核签章的《云南省农村信用社2019年宣威市扶贫定向岗位报名推荐表》。
(三)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境内院校本科学历及以上考生提供)。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
www.chsi.com.cn——使用应聘者本人账号登录——点击顶部菜单“在线验证报告”——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导出PDF文件,A4纸张打印);境外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四)报考有英语等级要求的岗位考生须提供英语或其他语言能力等级证书(四、六级成绩单或相应语言能力的资格证明)原件。
资格审核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考生实际信息与报名时填报不一致、提供虚假材料,或审核信息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在招聘阶段取消应聘资格,在录用阶段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