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专家监测,尽管地震余震区有可能发生较强余震,但绵阳城区不属于余震区,仅属余震波及区,不会发生破坏性的地震。为规范城区秩序,预防疾病发生,保护市民健康,恢复全市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决定从2008年6月11日起,全面恢复城区正常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行政企事业单位所属办公楼,凡经震后房屋安全应急检查标示为“可以使用”的,要迁回原址办公;
二、城区农贸市场凡经震后房屋安全应急检查,标示为“可以使用”的,要恢复正常经营,不得以街为市,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三、居民房屋凡经震后房屋安全应急检查,标示为“可以使用”的,应自行拆除防震棚,回原住所居住。
四、城区需继续保留的临时办公场所、避震棚等一律不得占用城市道路、河堤、广场等城市公共区域。
五、城建、公安、工商、卫生、城管等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规范广告设置,取缔占道经营,拆除以街为市,治理乱停乱放、乱牵乱挂。
参考资料:http://www.my216.com/ASPgetnews/readnews.asp?Articleid=351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