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野猪成灾,村民庄稼受损,林业部门为何拒绝补偿?
一、事件经过是什么?从今年的7月份开始,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很多村民的庄稼地里经常遭到野猪的糟蹋损坏。但是由于野猪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受到了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捕杀伤害。所以面对野猪的糟蹋对农作物造成的损失,村民们只能干着急,一点办法都没有。村民们辛辛苦苦种的庄稼被野猪破坏,村民们也遵守国家的规定不伤害野猪,但是收到的损失却不知道找谁来补偿。
二、对村民们的损失林业部门为何拒绝补偿?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因保护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该村的村民据此曾向当地政府申请过赔偿,但是走遍了相关部门,他们却被告知当地“没有补偿机制”。巴州区林业局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没有针对野猪造成农作物损失的补偿,而且地方上也没有研究。再加上巴州区政府财力紧张,就更加没有这方面的补偿费用。我们全国都还没有过因为野猪破坏农作物而赔偿损失的相关案例。
三、这件事最后是怎么解决呢?经过多方协调,巴中市巴州区曾口镇党政办回复称,让村民们把自家的受灾情况报村‘两委’进行核实,并在第一时间留存野猪危害农作物的影像资料,他们会将这些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补偿,补偿资金到位后会及时兑付给受灾民众。据村民们说,村主任曾在后来对受灾的情况进行了拍照,说是拍了之后上报给上级部门 ,但是补偿还是没有结果。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尽快协商,给这些受灾群众出一份合理的补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