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了失业保险金期间找到了工作还能继续领取吗?

如题所述

不能,此时你的失业待遇应当被中止,但是未领取部分可以在你下次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时合并下次的领取时长予以发放,但连续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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