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费数额不同
1、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数额根据企业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确定。
每年初,企业或单位的党委组织部可以根据上年底各单位党支部数,按每个基层部门和生产辅助单位(车间、工段、办公室、科室)的党支部所需的经费,按照每年额度计算,编制党支部活动经费计划,报企业总部党委批准之后,即可列入各企业或单位的年度费用预算。
2、党费,数额是按照党章规定的,与党员个人情况(党龄、党内职务)有关,与企业或单位情况(规模大小、行业性质)无关。
二、使用范围不同
1、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也就是党支部活动经费,应该用于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原则上应该由基层党支部使用,各企业或单位党委领导层开展党建活动不应使用党支部活动经费。党支部活动经费重点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党支部代为订阅所需的党建读物(年刊、季刊、月刊、日报等),代为购买党员在学习教育工作中需要的有关资料;
2)基层党支部主持举办争先创优活动(在党员中开展)的经费;
3)开展党员集体活动(文化艺术活动、体育竞赛活动、学习讲座活动)的费用;
4)慰问、补助特困(家庭负担重、身体残疾、严重疾病等)的党员;
5)党支部开展工作(办公耗材、电话、饮用水、照明、清洁、维修等)所需的日常开支。
2、党费,缴纳党费是党员的义务,党组织的运转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党费的,比如资料管理,活动组织。
如果私营企业有党委或党支部,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应该从党员上缴的党费(留归企业部分中)开支。如果私营企业没有党委或党支部,党组织活动经费,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其他”。
三、管理及使用方法不同
1、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
1)党支部活动经费,应当在每年的年初由企业依据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数量,按核定的标准,分别的列入年度预算;
2)党支部活动经费应当由各单位财务部门单独列为支出和专项管理,党委组织部门应当负责监督和检查;
3)企业党总支部使用经费,要按规定履行必要的财务手续。各生产矿、基建矿、机械总厂、置业公司的总支、支部使用经费,须经总支、支部书记签字,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方可到财务部门报销;
4)企业总部机关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应当由机关党委掌握和使用;
5)企业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应当要按照预算予以保证,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超支的不给予补发,同时也不能挪作其他用途。
2、党费
1)各单位党委要高度重视党支部活动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党委的要求及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好党支部活动经费;
2)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每年要对各单位党委党支部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共中央关于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问题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简言之,它们的区别在于党费是“收纳”、党组织活动经费是“支出”,两者是相依并存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在收支关系上说没有收就没有支,但在党员必须“忠诚于党”的性质上说,党员或按规定或自觉交纳的行为决定了即使暂时没有支出也必须有收(特殊情况除外),
其次,收缴是按照党员收入的级别比例规定交,而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则通常是按计划在企业管理费中以5%幅度在财务中列支。
党费是党组织活动经费的主要来源。收缴的党费由党组织建立专门帐户按2008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收缴和管理,以收支大概平衡、节约开支为原则专管专用。
扩展资料:
党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承担党员教育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承办。
第二十三条 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委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
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第二十五条 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
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二十七条 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可以留存党费。
具体留存单位和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留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
第二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中央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
报告内容是: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一、区别:
1.执行文件不同
党费:《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
《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7〕324号)。
2.经费来源不同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来源于党员。
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来源于财政资金。
3.使用原则不同
党费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要严格履行党费使用审批手续,坚持勤俭节约原则,精细合理使用党费。
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和党费,结合党建工作要求和机关工作实际,按年度编制计划,实行审批备案管理。
4.适用对象不同
党费适用于党的各级组织,涵盖范围最广。
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5.使用范围不同
中组发〔2008〕3号文件规定,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五项基本用途):
01培训党员。
0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0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0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0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财行〔2017〕324号文件规定,党建活动经费支出项目包括:租车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和其他费用。
01租车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需集体出行发生的租车费用。
02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发生的城市间交通支出。
03伙食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04住宿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05场地费是指用于党建活动的会议室、活动场地租金。
06讲课费是指请师资为党员授课所支付的费用。
07资料费是指为党员学习教育集中购买的培训资料费用
二、联系:
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和党费两者是相依并存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党费和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都可以为党组织提供活动经费,给党组织以经济上的帮助。
两者都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补充。
参考资料来源:
共产党员网-【党务】党费、党建活动经费、党组织工作经费该如何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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