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公司向国外公司支付仓储等服务费,(国外公司在国内没有任何机构),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吗?

国内公司向国外公司支付仓储等服务费,(国外公司在国内没有任何机构),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因此,国内公司向国外公司支付的发生在境外的仓储费,不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不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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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14
《红楼梦》人物画-王熙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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