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买了别人被盗的东西 会有什么法律惩罚?

A偷了B的东西

卖给了C(店家回收 被盗物品手续齐全 因为被盗时候手续东西全在物品上) 所以C并不知道货物是A所偷的

B买的时候对这个货物投了1W8的被盗保险

如果B发现C手上有他被盗的东西 那么C会怎么样

C会受到怎么样的法律惩罚
问题是所投保险单在B手上 而且物品没买多久 所买店家能出面做证物品是B的 B报警很早.

手续是物品购买单 等一系列.. 发票

谢谢您的回答 答案出来了被拘留29小时 并处罚金3000元A在偷盗的时候并不仅仅是物品一样 牵涉着5W元大案 弄的从派出所把人弄出很麻烦 郁闷 可怜这么大热天被锁在窗户上17小时

感谢大家了

买了别人偷盗来的东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的赃物,属于善意的第三人,那么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失主追回赃物之后,可以就所受损失向出卖人追偿,追回之前支付的货款。
法律分析
如果自己并不知道是小偷偷来的东西,则不构成犯罪。如果主观上明知是赃物仍然购买,且数额较大,有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如果是知情的情况下买来的就涉嫌销赃,严重的可能会进行刑事处罚。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不知情收买了偷来的东西要分多种情况处理:在二手市场或其他卖场以合理价格购买的,对方可以提供正规发票的,则买卖合同有效,买家不但不用承担任何责任,而且有权拒绝归还物品,原物主要求归还的,买家有权要求其支付合理价款。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合理价款取得,则视为善意取得,但由于对方无法提供相应手续,故可以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归还物品给失主。虽然不知情,但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知情的情形下,数额较大的,依然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销赃),数额尚不构成犯罪的,也应当受到治安处罚,同时需要退还物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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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27
1 C并不负法律责任(不管知道其是否为赃物);
2 盗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如果B找到自己的物品,那么C就应该无偿把物品归还给B;
3 至于C的损失,C可以去向卖给他东西的人索要;当然,应该很难要回,除非A被抓到;
4 有点不公平,但是我国现行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不过现在实践上有一点变化,对待赃物与遗失物有时也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8-04
分情况讨论。

如果C明知B卖给自己的物品属于赃物而购买,则属于销赃行为,C要就B的盗窃行为负连带责任;
如果C不知道这些是B盗窃所得,则可以视为善意取得,不负刑事责任,但有义务将这些物品归还给A。
第3个回答  2008-08-04
1、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赃物,不会有任何处罚。即使在半知情(就是明知来路不正,比如买街头手机)下,法律目前也持谅解态度。
2、虽然不处罚,但无论如何赃物会被没收交还原主。理论依据是被盗物品永远不能切断原主的物权,不适用善意取得。
第4个回答  2008-08-04
民法规定,盗赃物不能取得所有权。公安机关的一般作法是以其是赃物为名予以收缴,然后返还给被害人或上缴国库。由于C出于善意,没有与A恶意串通,故没有法律责任。但是如果C买的这个东西经公告从拍卖行买过来的,居于公示公信原则,应可以取得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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