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考笔试面试分数占比多少?

如题所述

A类职位: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2×50%+面试成绩×50%;B类职位: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面试成绩×50%。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2-06

    一、未加考专业科目的职位,其考试总成绩按公共科目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即,A类职位: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2×50%+面试成绩×50%;B类职位: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面试成绩×50%。

    二、加考专业科目的,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1)公安系统执法勤务类加考《公安基础知识》职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15%+面试成绩×50%;

    (2)省委机要局机要技术中心网络与计算机管理职位的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3)省外办外语翻译职位的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40%。

    (4)省公安厅网络安全管理职位的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

    以上若为A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2。

    二、少数民族报考者报考少数民族自治乡机关、各级政府民族事务部门或专门面向“少数民族”招考的职位,可以按照所报考职位公共科目设置总分的10%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报考者,应在笔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报考单位所在设区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以进一步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加分手续。因少数民族报考者加分而引起的排名和进入面试人选变化的,届时将在考录网上公布。

    三、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以上信息均参考自2018年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公告。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