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病的基本原理是

如题所述

发病的基本原理是邪正相搏。

一、正气不足是发病的内在原因:

正气与邪气相对而言,泛指人体精、气、血、津液等生命物质和脏腑经络等组织结构的正常功能活动,以及基于此而产生的各种维护健康的能力,包括自我调节能力、适应环境能力、抗病防病能力和康复自愈能力。

二、邪气是发病的重要条件:

中医传统发病学理论将病因与邪气不加区分,认为邪气泛指各种致病因素,包括存在于外界环境之中和机体内部自身所产生的各种具有致病性的因素,如六淫、疫气、七情内伤、饮食失宜、劳逸失度、外伤、虫兽伤、寄生虫及水湿、痰饮、瘀血、结石等?

三、正与邪在发病中的辩证关系:

正邪相争,正胜邪却则不病,邪胜正负则发病。但正和邪都是可变动的因素,在不同的具体条件下,正气或邪气在发病中哪一方起决定作用并非固定不变。在正气相对不变的前提下,发病与否,邪气起决定作用。

邪正斗争的胜负,不仅决定着发病与否,还影响着发病的证候类型与病位、病情。正邪相争,若正盛邪实,邪正斗争剧烈,多表现为实证;正气不足,邪气也不甚,则多表现为虚证。

邪盛正虚,多形成较为复杂的虚实错杂之证,若邪气深入内脏,则多表现为重证、危证。感邪轻或正气强,病位多表浅,病情多较轻;感邪重或正气弱,病位常较深,病情多较重。

发病的内在根据:

1、正虚感邪而发病正气不足,抗邪无力,外在邪气乘虚而入,疾病因之发生。如《灵枢·百病始生》说:“风雨寒热,不得虚,邪不能独伤人。卒然逢疾风暴雨而不病者,盖无虚,故不能独伤人。此必因虚邪之风,与其身形,两虚相得,乃客其形。”

2、正虚生“邪”而发病正气不足,对脏腑经络功能活动的推动和调节能力下降,脏腑经络功能失常,精血津液的代谢运行失常,可产生内风、内寒、内湿、内燥、内火等内生五“邪”而发病,或导致痰饮、瘀血、结石等病理产物的产生而引起新的病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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