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实施办法

如题所述

为更好地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学生自主创新创业意识,增强学生实践能力,提高我校本科生的综合素质,特设立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参加第一课堂外的各类活动,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校评定获得的学分,由“高级研究性学分”、“竞赛学分”、“技能学分”、“社会实践学分”、“创业实践学分”构成。

“高级研究性学分”是指主持或参与科学研究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论著、研究成果获奖、获国家专利等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竞赛学分”是指参加学科竞赛、科技活动、文体竞赛等,获校级及以上奖励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技能学分”是指通过培训或考试获得各类技能或资格证书而获得的相应学分。

“社会实践学分”是指通过参加各类社会实践、调查、志愿者服务等活动获奖、写出较高质量的调查报告或研究论文,经审核、认定而获得的学分。

“创业实践学分”是指学生注册公司、工作室、事务所等并成功经营达到一定时间,或是参加其他创业活动,经审核、认定而获得的学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