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怎么在在广州办港澳通行证

如题所述

一、外地人在广州办理港澳通行证的条件:

1、非本市(广州)户籍人员可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2、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可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

二、方法、步骤:

个人旅游签注(G)发给赴香港或澳门进行个人旅游的申请人。该签注分为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四种,每次在香港或澳门停留时间不超过7天。

申请步骤:

1、受理机关:户口所在地的县(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2、填写完整的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3、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需提交经省公安厅认证的照相馆的《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三、 提交材料:

申请人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或在广州金盾网上下载《个人港澳游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并提交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面照片3张,以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

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户口簿;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已向公安部门通报出境备案的人员,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港澳个人旅游签注,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其他人员,无需提交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四、收费标准:

1、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

2、一次有效签注每项20元。

3、二次有效签注每项40元。

扩展资料

港澳通行证,俗称双程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

通行证分为个人旅游、团队旅游、探亲、商务、其他、逗留等种类。

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效签注前往。

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定居,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前往。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定居的,持证人须于罗湖口岸、深圳湾口岸、蛇口码头口岸(乘船)、福田口岸出境;前往澳门特别行政区定居的,持证人须于珠海拱北口岸出境。

领取方式:

1、本人领取:凭本人申请回执单及缴费收费,并携带身份证或户口薄,到受理申请的出入境管理处领取。

2、他人代理:代理人携带申请回执单,本人身份证、通行证申请人身份复印件到出入境管理处领取。

3、EMS上门:在办理港澳通行证当天凭申请回执单到出入境管理处邮政速递柜台办理手续并缴费。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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