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完工未移交产权属于谁

如题所述

一项建筑工程,从开始动工之前到竣工交接之后是需要涉及到很多手续的,就需要我们小心进行处理,不然是很容易引发问题的,因此我们就需要对这一方面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一、工程完工未移交产权属于谁
      工程完工未移交的产权是属于发包方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甲方。
      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或独立单位工程在联动试车完成后、投料试车前,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按规定内容所作的交接工作。
      建筑工程是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也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又称建筑工作量。这部分投资额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

      二、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是,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一般为28天,同发包人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主要需要交钥匙、交工程竣工资料、交质量保修书。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三、建筑工程质保期到期移交是怎样的
      项目部在公建房产通过验收后,负责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产品移交给房屋使用单位或委托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在项目部与接收方办理建筑产品交接时,填写《房屋及设施验收单》、《建筑产品公共部位验收单》并由房屋使用单位或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签字。在交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缺陷,由项目部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直至修复合格。
      项目部在住宅商品房取得天津市房管局颁发的每幢建筑物单体的《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后,负责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产品移交给委托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交接时填写《建筑产品公共部位验收单》并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签字;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方办理入住交接中填写《房屋及设施验收单》,发现有质量缺陷,由前期物业管理公司及时反馈质保维修单位或项目部,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直至修复合格。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工程完工未移交的话产权理论上来说是属于发包方的,具体根据所签订的合同约定来进行处理,这点大家要注意。以上就是整理的有关工程完工未移交产权属于谁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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