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奖惩规定如下:
一、奖励
1、对于实现年度安全目标单位的奖励,依据《公司基层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实施细则》兑现。
2、公司设立安全专项奖,对于防止人身事故、电网事故、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以及对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公司按照《公司安全专项奖实施细则》进行奖励。
二、处罚
1、发生事故后,对事故单位核减工资总额的处罚,依据《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对于未实现年度安全目标单位的处罚,依据《公司基层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2、发生安全事故,对安全事故责任人的处罚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奖惩规定》相应条款执行。
3、发生一至三级安全事故,对领导人员的处罚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奖惩规定》条款的上限执行。
4、发生四至八级安全事故,对领导人员的处罚按照《公司领导干部安全履职追责实施细则》的条款执行。
5、对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公司反违章工作意见》执行。
6、发生安全事件,经事故分析存在以下情节的,对照《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奖惩规定》处罚条款的上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7、公司各单位一年内发生公司系统重复事故的,提高一个事故等级处罚。同一单位一年内发生重复事故的,提高两个事故等级进行处罚。
安全工作的注意事项:
1、遵守工作规章管理制度,员工工作时需要穿好工作服,佩戴好工牌,严禁穿拖鞋,凉鞋,等露脚的鞋类,禁止穿背心,裙子和露膝盖的短裤。不准留过眼的长发,女士需要把头发扎起,条件允许,可佩戴安全帽。
2、对于劳动保护用品要正确认真佩戴。
3、禁止一切人员在车间内嬉戏打闹,禁止员工无故在车间里游走。
4、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条例,谨慎操作带有危险性的工作岗位。
5、严禁在上班前和上班中喝酒。
6、严禁车间内吸烟,玩火。
7、上下班时,过道或楼梯人员拥挤,禁止玩耍停留。
8、对待工作要认真,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9、及时处理停放在不该放的位置上的物品,清理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