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一夫一妻制,搞得很多男同胞动不动就提起中国古代的“三妻四妾”制度,好像古代的男人可以娶三个妻子,四个小妾。事实真的是这样么?韦小宝娶了七个老婆,算起来三妻四妾正好是七个,他娶得,是三妻四妾么?其实不然,在中国古代,是严格的“一夫一妻制”,而且在中国悠久的历史中,自秦朝第一次统一全国,一直到最后一个封建朝代清朝,我国一直都是“一夫一妻制”!这都是写在各朝的法律中的(唐法:“有妻再娶者徒一年,若欺妄再娶者徒一年半”相当于现在的重婚罪,在唐朝是要坐牢的,时间也不短;明法:“有妻再娶者仗九十,离异”这个要挨刑罚了,而且法律会要求你离婚,对女性来说还是很公平的。)
“一夫多妻”在中国古代,是很不守礼法的行为,而中国恰恰是很注重礼的,所以所谓的“三妻四妾”是不用想了。事实是,中国古代有“一夫一妻多妾制”,而且不光有妾,妾下边还有个通房丫头。但话虽这么说,原则上只有大富大贵的人家,或者干脆只有王公贵族,才可以娶妾,普通人还是连妾都没有的,是真正意义上的“一夫一妻制”,穷苦人家,没有妻打光棍的也多的是。一直到了明朝,人口下降的厉害,才有法律规定“男四十以上无子者可娶妾一人。”这时候普通人可能会在妻之外有妾。而且我们常提到“株连九族”,这九族里可是有妻的家族的,但妾的家族不会受牵连。
那么话又说回来,既然没有“三妻四妾”这个事实,那这个词是从何而来呢?三妻四妾这个词第一次出现是:明朝奇书,兰陵笑笑生所做的《金瓶梅》第一回里:“至如三妻四妾,买笑追欢的,又当别论。”指的就是妻妾众多的意思,并不是真的有三个妻子。最早“三妻”这个词的来源是齐国君王立王后的时候,犹豫不决,不知道立哪个好,大臣们调侃说想立三个,结果没到立后的时候就死了,史官没明白这个意思,就记载了“三妻”。
又有一种说法是:三妻,指的是“一发妻二平妻”;四妾,指的是“四偏妾”(伺候父母与三位妻子共四个),发妻持家,平妻在旁辅佐,偏妾则要尽心伺候夫君与三房夫人。但并无史料记载,恐怕是后人杜撰出来调侃所用,所以,择一人而终老,一直是中国男人的几千年的习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