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办事收了钱没办好是诈骗吗

如题所述

为别人办事收钱了,办了事但没办成这不属于诈骗,将钱退回即可。
帮别人办事没有办事没办好,替别人送钱是否有罪要分情况而定。
1、如果替人送钱的人并不知情的,应当不构成犯罪。
2、如果送钱的人主观上存在认识的要素,知道自己送钱的行为性质,那么应当属于主观故意,构成行贿罪的共犯,依法按照行贿罪的标准对其进行定罪处罚。
3、诈骗罪一定是恶意骗取别人钱财,那么骗子的目的是骗钱,同时表象是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那么这就意味着说,如果本人帮别人办事情,本人也收了一部分的好处费,或者是收了别人的钱财并承诺一定能办成,但是这部分钱确实用于帮助别人做事情了,那么这种情况下,没有恶意骗取别人钱财的主观故意,同时也没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任何的真相,那么这种情况可能只是一个民事纠纷,是算不上诈骗犯罪的。
被诈骗找不到犯罪嫌疑人办法如下:
1、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立案后,如果找不到嫌疑人的,要继续侦查案件,如果嫌疑人需要逮捕的,可以进行通缉。
2、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立案后,如果找不到嫌疑人的,要继续侦查案件,如果嫌疑人需要逮捕的,可以进行通缉。
综上所述,别人办事收钱了,办了事但没办成这不属于诈骗,将钱退回即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包含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这两类行为属于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三百九十三条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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