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需要去公证处办理吗

如题所述

委托书一般不需要去公证处办理。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委托书如何写具有法律效力?
写委托书符合以下条件有法律效力:
1、订立委托书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订立委托书表达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订立委托书的双方当事人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更没有违背公序良俗;
4、委托书处理的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综上所述,委托书一般不需要去公证处办理,但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更具法律效力和可信度,委托代理应采用书面形式,且内容出自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事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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