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如题所述

南阳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50%、70%、80%;具体如下:
1、职工医保报销的比例是50%;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报销的比例是70%;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报销的比例是80%;
2、住院报销根据花费按照不同档档次进行报销,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
3、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4、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60%;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60%。
医保报销范围:
1、医保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责任,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仍由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内部分费用,在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100万保额,1.5万元免赔,报销比例80%,连续参保报销比例上调为85%;
2、医保范围外住院医疗费用保险责任,经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仍由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外部分费用,在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100万保额,1.8万元免赔,报销比例60%,连续参保报销比例上调为65%;
3、门诊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险责任,在定点医院、指定药店支出的药品费用,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在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70万保额,26种药品,与指定罕见病门诊药品/住院医疗保险费用保险责任共用2万元免赔,赔付比例80%;
4、指定罕见病门诊药品/住院医疗保险费用保险责任,在定点医院、指定药店支出的药品费用,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在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30万保额,12种药品,与门诊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险责任共用2万元免赔,报销比例70%。
综上所述,总的来说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用药保障水平,我省将用于治疗癌症、罕见病等重特大疾病的临床必需、疗效确切、适应症明确、价格较高、适于门诊治疗的国家谈判药品作为门诊特定药品,实行统一管理。目前。我省纳入168种特药。门诊特定药品按乙类药品管理,原则上首自付比例全省统一为20%,参保人员使用门诊特定药品相关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
第五条
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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