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员工怎样管理

如题所述

超市员工如何管理
为了提升企业效率,规范内部经营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对公司内部员工(包括加盟商、厂商促销人员)具有约束力。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超市员工如何管理,仅供参考。
1. 招聘
1.1 企业根据实际岗位及工种需求招聘员工。
1.2 员工的文化程度不得低于初中毕业,年龄在18至28周岁,(特殊工种和引进人才不受此限)。
1.3 员工须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效《身份证》、《健康证》、外来育龄妇女须持有《外来人口婚育证》,且无经济、刑事犯罪记录。
1.4 员工招聘需经面试、笔试两个环节完成。笔试答案做为个人入职档案备份存档。
2. 上岗
2.1 员工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能正式上岗。
2.2 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实习期为两个月,员工入职满三个月后给予办理转正手续。
2.3 员工正式上岗即开始计算工龄。员工在公司实际工作满半年后开始追加工龄补贴,第一个半年为每月工龄补贴二十元,下一个半年开始按上半年度工龄补贴的基数乘以1.5倍计算。工龄补贴最高限为每月不超过八百元。
3. 考勤卡、考勤管理
3.1 员工以打卡为出勤的唯一依据,打卡由员工本人完成,班中急事临时请假或班中餐外出用膳同样应打卡。
4. 请销假
4.1 除每月班轮休以外的休假一律应请假。
4.2 三天以内的假期由领班柜台长审批,四天以上至七天由现场经理审批,七天以上的假期由公司主管审批。
4.3 员工三天以内的病假凭区级医院诊断证明可带薪休假。
4.4 员工入职满一年后,每年享有一周带薪年假。
4.5 无论任何形式的假期,期满回公司均应到人事管理部门销假。
5. 员工待遇
5.1 节假日享有休假的权力,若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者,凡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春节的假日加班,每满一个工作日加发三天基本工资。每月的轮休若工作需要加班,每满一个工作日按基本工资乘以1.5倍计发加班费。
5.2 员工转正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规定办理社保。
6. 辞职、辞退
6.1 员工辞职需提前十五天递交辞职报告,经逐级审批后方可离职。
6.2 公司调整机构,压缩编制须裁减员工时,应提前十天通知被裁减的员工本人。
6.3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在社会上参与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或触犯法律被政法机关传唤、收审者一律给予开除。若员工的行为已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已除名的员工公司保留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其相关民事责任的权力。
7. 奖惩
7.1 员工有突出表现者,公司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7.1.1 对工作认真负责,遵纪守法、超额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表现突出者;
7.1.2 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其建议和意见为公司所采纳,取得显著成效者;
7.1.3 为维护公司利益和打击坏人坏事作斗争,使公司财物不被侵害者;
7.1.4 举报公司内部的渎职行为,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2 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公司将给予处罚:
7.2.1 上班迟到早退每分钟扣除岗位津贴三元。当班迟到超过三十分钟按旷工论处。当年度累计达八小时给予除名。
7.2.2 班中未经许可擅离工作岗位满半小时者,当天按旷工论处。
7.2.3 非因工作需要班中接听手机、小灵通或向外拨打电话者每次罚款人民币两元。
7.2.4 未经公司主要领导许可,擅自利用工作之便向厂商、供货商购买低价商品或向厂商、供货商索要赠品、试用品等,一经查实,每次罚款人民币五十元。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
7.2.5 工作人员私下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家、厂家的馈赠、钱物,一经查实概予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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