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以前在蒲圻的某纺织厂工作,97年除名,今户口已在武汉,如何把蒲圻的养老保险转到武汉?

04年,我又开始在武汉交个人养老保险,从97到04年之间的空缺能否补交并于现在拼接起来呢?
请高人指点该如何办理,并需要那些相关证件~?
我问的是社会养老保险 不是什么毕业生问题!!!!!

(其一)

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

一、职工在本省统筹范围内流动时,社会养老保险只转关系,不转基金;跨省(市)流动时,须同时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及基金转移手续。

二、职工须从流动之日起30日内,到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转移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经转出企业盖章、职工本人签字的《苏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流向外地的职工,《转移单》还须经我市劳动(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3.调往外省(市)工作需转移基金的职工,应提供调入地社保机构的全称、地址、邮编及开户银行的全称与帐号。

三、调往外省(市)的工作人员,转移的基金为:
①1997年12月底前个人帐户中个人缴纳部分累计储存额;
②1998年1月1日起至上结息期末计入个人帐户的全部储存额;
③以上两项储存额自本结息期起至调转月止,按省公布的社会养老保险利率计算的利息;
④计入个人帐户中的本结息期储存额本金。

四、欠缴社会养老保险费的,须补缴清后方可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其二)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答案》如下:

异地转入:

办理条件:参保人因各种原因从市区统筹范围以外的参保经办机构转入市区社保经办机构。

须带材料:转出地社保机构办理的《个人帐户转移表》、个人缴费记录及《温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专)户》转移申报表,转入单位须在《温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专)户转移申报表》上加盖公章。

办理程序:①参保人须提供在外社保缴费清单,经业务管理员审核后,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②参保人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到市区统筹范围以外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将办理《个人帐户转移表》及个人缴费记录带回;③参保人填报《温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专)户转移申报表》(转入单位须盖单位公章)连同《个人帐户转移表》及个人缴费记录交业务管理员,业务管理员审核无误后,打印《温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入情况表》;加盖业务章交还参保人留存。

顺祝人生幸福美好!!!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8-27
可以的,我有个朋友就是和你差不多的情况的!不过是找了点路子,你要到劳动局去问下吧,祝福你好运!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