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当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届满后,应立即进行换届程序。换届的具体步骤由相关的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负责审批并颁发新的委员证书。同时,该机构会将换届方案提交至国家能源局进行备案。
在备案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这些材料的提交,体现了对换届工作的严谨性和透明度,以确保行业的持续规范和高效运作。
2009年2月5日,国家能源局以国能局科技〔2009〕52号印发《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该《实施细则》分总则、行业标委会的组建、行业标委会换届、行业标委会委员调整、行业标委会分会组建和换届、行业标委会调整和撤销、附则7章20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