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会答应的,才谈了两个月,我觉得时间太短了,彼此了解还不够,也不知道是否适合向前走,所以我不会愿意跟对方同居的,我觉得这种事情怎么都应该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才谈了两个月,怎么都觉得有点短,彼此了解还不是很熟,所以我是不会答应的。
虽然说现在的人都觉得爱情就跟吃快餐一样速度,第一天认识,第二天可能就确立情侣关系了,可能第二天就会亲吻发生关系了,但是在我的思想里,我总觉得两个人如果认识太短,真的很难说跟对方那么快的就住到一起去。
我觉得女生还是应该矜持一点,在我看来,至少恋爱半年到一年的时间才有勇气跟他住到一起,因为这个时间段,我可以看清楚对方的人品,也能够了解对方我想了解的,很多时候现在的人出现在人的面前全都是带着面具的,我们哪一个人出门的时候,不给自己带上让人喜欢的面具,所以两个月的时间,我们根本就没有办法认清楚对方带着的是什么样的面具。
他的人品到底如何,他的品性到底怎样,他到底适合不适合自己,他到底能不能跟自己走的更远,我觉得这些此时都没有办法看清楚,所以倒不如再认真的交往几个月,再好好的了解一下彼此。
这样子也许对方不愿意,但如果一个男生只想着跟你同居,却不愿意跟你好好的认认真真的交往,我觉得也就没有必要跟这样的男生在一起了,如果一个男生愿意跟你好好的交往,即使不住在一起也愿意,那么就说明这个男生是真正愿意跟你好好相处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