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司是汽车年检公司,我是公司的收款员,11月份公司说我收的款,账不对要查账,从11月中旬我就开始在家里没有去上班了,我每天的款结算准确无误后当天都会有当班领导签字,第二天交到会计处也会由会计签字。11月份公司领导来查账说我的账不对,我来家后公司从11份开始就没有给我开过工资,我的社保从11月份就给停保了,我没有做偷鸡摸狗的事不怕查账,每天的账都有领导签字。公司这样做我很伤心,所以我就另找了一份工作,因为我没有失业证,新找的工作没有办法投保,电话催促原来的公司给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就说我的账不对,让我把差额不上,我说我每天的账结算好,都有相关领导签字确认的,当时要是账不对,为什么当班领导要签字?会计要签字?现在事后那么长时间了说账不对,就要我一个人来承担,公司说我必须要将钱补上才能给我办理相关手续,不补上钱就不行。请问我该怎么办?要是上劳动局去投诉的话应该到那个部门,劳动局有没有针对我这种情况进行咨询维权的部门呢?